新报讯(记者 孙丹玲 通讯员 徐玉桑)11月17日清晨6点左右,在磐安县双溪口红绿灯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绿灯左转过马路时,被直行的轿车撞倒。
接到报警后,磐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轿车驾驶人郭师傅告诉民警:“我绿灯后正常直行,不料刚起步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冲过来,我马上刹车了。”
民警调取路边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的经过:清晨6时10分许,郭师傅沿南环路朝双溪路方向正常行驶,行至双溪口大圆盘时遇红灯停车。红灯变为绿灯后,郭师傅刚起步,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右边车道突然蹿出,郭师傅看到后立即刹车,可还是避让不及将电动自行车撞倒,所幸车速并不快,电动车驾驶员只受了轻伤。
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左转未按规定让直行机动车辆先行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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